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诉周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被告周某用其身份注册了两个沟宝账号,这两个账号经常在淘宝平台通过输入某一类型商品,然后根据搜索结果在同一时间大批量快速下单购买,买入商品后不久,即以“假货”“商品品牌与实际不符”等理由向卖家发起仅退款不退货中请。经统计,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7月31日,被告周某发起了624笔仅退款不退货中请,退款总金额达32 697.07元,期间退款中请率、退款成功率分别达到98%、96%以上。处理退款过程中,沟宝平台接到相关卖家反馈,被告周某有通过微信向卖家索要赔偿以及发送虚假退货物流等情形。
经审理,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周某赔偿原告淘宝公司经济损失,并赔偿原告合理支出(律师费)1万元。本案被称为全国首例“职业吃货”案。与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步,以“职业吃货”为代表的网络黑灰产业随之兴起,严重危及互联网商业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在交易中所处的独特地位,“职业吃货”不仅损害了正常经营者的合法利益,还会侵害平台经营者的正当权益。本案通过支持第三方平台的诉讼维权行动,判决恶意的“职业吃货”败诉,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推动构建诚信、有序互联网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
导入案例社交网络持续提升美妆行业的互联程度
在社交商务中,消费者、网红、专业人士、美容顾问或销售顾问可以通过直接购买或直播等形式在社交网络推销某品牌或某产品。 美妆行业的互联程度如今已达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堪称美妆3.0时代,这一新兴趋势正在YouTube、 Facebok,、Insagam微信、TikTok等平台加速发展,而欧莱雅集团也积极参与其中。在这种新模式下,一批富有影响力的美妆达人转变为品牌大使和在线销售者。有的已经成为真正的网络明星,拥有大批粉丝。
社交网络可以向用户提供即时回应和个性化建议,因此加强了用户与品牌的信任关系,上述新兴网络明星也为品牌添加助力。在中国,欧莱雅集团对美妆顾问开展了直播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在抖音、微信、天猫等平台进行视频直播。在短短11天内,兰蔻成功地让2 300名美妆顾问掌握了与微信联合开发的应用程序。结果如何?这些“电商美妆顾问”受到了近35万消费者的关注,进行了大量的线上交流,有力推动了网上以及传统实体商店的销售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