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成考函授《电子商务概论》学习课程—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实践

院校:西安文理学院 发布时间:2025-04-14 12:53:19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实践

    1.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现阶段我国涉及电子商务的立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城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文城名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但是以上的立法只在某一方面对电子商 务做出了规范,缺乏一个总体的法律构架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

    我国已成为全球电子商务第一大市场,但立法滞后和监管不力等问题使电子商务发展面临诸多难题。我国2013年底正式启动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2014年开展了16项电子商务立法专题研究,2015年拟定了草案。2018年6月19日,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  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8年8月27日至8月31日举行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四审。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8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改主要拟对第四十三条、第八十四条做出修改,目的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平台经济秩序。同时,《征求意见稿)》还加强了相关的违法责任力度,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排施的,法律责任中增加 “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关部门可以限制其开展相关网络经营活动,直至吊销网络经营相关许可证”。

    2021年11月26日,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其中明确,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制定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的配套规定,完善平台治理规则。

    2.我国电子商务/互联网行业出台的法律法规

    随省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新榄式和新业态不断出现。近年来,在电子商务及互联网领城,我国立法速度明显提高,说明国家对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重视。

    数字化改革推动我国生产模式变革,随着经济数字化、政府数字化、企业数字化的建设,数据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和企业最核心的资产。合资企业、跨境贸易、多厂商全球 合作的模式变迁,数据开始在企业与企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及国与国之间流转、融合、使用甚至泄露。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这部法律是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也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随着数宇经济的快速发展、2021年以来我国各省份相继出台了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3月15日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共5章56条,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新业态监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对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020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该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的出台对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