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成考函授《宪法学》学习课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院校:哈尔滨工程大学 发布时间:2025-03-15 13:29:16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一)性质和地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本级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在本行政区城内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城内处于重要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代表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宜接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三)职权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有以下职权:

    第一,在本行政区城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第二,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选举本级人民政府正副职领导人员;选举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里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中,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第三,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城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四,听取和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第五,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第六,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城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2)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来制定法律成行政法规的,省、自的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冶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成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成着行政怯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成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市的具休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冶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现、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非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自治州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地方组织法》对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也作了列举性的规定。

    (四)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对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国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烟,进行调在研究,提出建议。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在委员会。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简称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按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代表法》对包括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在内的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闭会期间的活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臃和对人大代表的监督等,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