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成考函授《宪法学》学习课程—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院校: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5-03-09 11:35:36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宪法》序言明确提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由此表明,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定位表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定位表明我国属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但处于初级阶段。

    《宪法》确认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并不意味着二者完全等同。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表述为“人民民主专政”比“无产阶级专政”更适合我国国情,能够更确切地表明我国社会的阶级状况和政权的广泛基础,体现国家政权的民主性质和特色。

    第一,人民民主专政跨越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两个历史时期,集中反映了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特点。

    第二,人民民主专政表明了我国社会的阶级状况和政权的阶级基础,即工人阶级比重相对较小,农民占很大比重,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创建和发展国家政权。

    第三,人民民主专政有着更加广泛的政治基础。在长期的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我国已经结成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第四,人民民主专政能够适应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井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第五,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具有广泛性、适应性和开放性,能够准确反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发展和人民范围变化的实际情况。

    第六,人民民主专政体现了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两个方面,从而准确体现了我国国家政权的民主与专政职能,反映了国家的本质特征当前,国内国际局势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人了新时代。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对于促进国家发展,保障人民权益,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证人民当家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