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五礼"之说,祭祀之事为吉礼,冠婚之事为嘉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军旅之事为军礼,丧葬之事为凶礼。民俗界认为,礼仪包括生、冠、婚、丧四种人生礼仪。实际上,礼仪可分为政治与生活两大部类。
政治类包括祭天、祭地、宗庙之祭、祭先师先圣、相见礼、军礼等。生活类礼仪的起源,按荀子的说法有“三本”,即“天地生之本”、“先祖者类之本”、“君师者治之本”。在礼仪中,丧礼的产生最早。丧礼于死者是安抚其鬼魂,于生者则成为分长幼尊卑、尽孝正人伦的礼仪。
礼仪的本质是治人之道,是鬼神信仰的派生物。人们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看不见的鬼神在操纵,履行礼仪即是向鬼神讨好、求福。因此,礼仪起源于鬼神信仰,也是鬼神信仰的一种特殊体现形式。
三礼"(《仪礼》、《礼记)、《周礼)的出现标志着礼仪发展的成熟。宋代时,礼仪与封建伦理道德说教相融合,即礼仪与礼教相杂,成为实施礼教的得力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