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成考函授《刑法学》学习课程—想象竞合犯

院校:广东海洋大学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25-04-25 11:42:14


    想象竞合犯

    1.想象竞合犯的概念

    想象竞合犯,亦称想象数罪,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不同的具体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2.想象竞合犯的构成特征

    想象竟合犯作为一种在司法实腹中时常发生的犯罪形态,具有以下基本构成特征或必备条件:

    (1)行为人必领基于数个不同的具体罪过实施犯罪行为。这是想象竞合犯的主观特征。所谓教个不同的具体邢过,既包括数个内容不同的犯罪故意,也包括数个内容有别的犯罪过失,还包括一个犯罪故意和一个犯罪过失。从一定程度上讲,数个不同的具体罪过,是受具体犯罪故意或犯罪过失制约的犯罪行为构成想象竞合犯的根本原因或基本前提,也是想象竞合犯其他构成特征的基础。

    (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这是想象竞合犯的客观特征之一。如果行为人实施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便不可能构成想象克合犯,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形态。也就是说,数个不同的具体邪过必须体现于一个危害社会行为之中,并借助于一个危害杜会行为方能达到主观见之于客观即危害社会的结果。

    (3)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犯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这是想象竞合犯的另一客观特征,也是此种犯罪形态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原因所在。

    需要强调的是,一般而言,想象竞合犯的这一构成特征突出表现为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同时直接作用于体现不同直接客体的数个犯罪对象。

    (4)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想象竞合犯的法律特征。所谓数个罪名,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不同种的罪名。一个危害社会行为触犯数个同种罪名,不能构成想象竞合犯。

    3.想象竞合犯与法规竞合的区别  法规竞合又称法条竞合,通常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因刑事立法对法条的错综规定,导致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在内容上发生重合或交又的情形。法规竞合的基本特征在于:行为人以一个犯罪行为触犯的数个法条所规定的数个罪名之间存在重合成交叉关系。

    想象竞合犯与法规竞合具有四个共同的特征:第一,两者都是行为人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第二,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犯那行为都触犯了规定不同罪名的数个法条;第三,两者的法徘本质相同,法规党合是单纯一罪,想象党合犯是实质上的一罪,即两者的法律本质都是一那,而非数耶,第四,想象竞合犯和法规竞合最终都适用一个法条非且按照一罪予以处罚。

    但是,想象竞合犯与法规竞合之间也有根本的差别,即;当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重合成交义关系时,是法规竞合而非想象竞合犯;当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不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时,是想象竞合犯 而非法规竞合。

    在明确了想象竞介犯与法规竞合根本区别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将两者的具体差别进一步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想象竞合犯是犯罪行为或犯罪行为所触犯的 不同罪名的竞合,属于罪数形态;法规竞合是怯律条文的竟合,属于法条形态。第二,想象竞合犯所触犯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不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那名的数个法条之间,必然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第三,想象竞合犯中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发生关联,以行为人实施特定的犯邪行为为前提成中介;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的重合成交叉关系,并不以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为转移。第四,想象竞合犯是由于行为人实施了犯鄂行为而触犯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所以,数个法条均应适用于导致不同罪名竞合的犯罪行为,且应在比较数个罪名法定罪的轻重后择一重者处断之(但所触犯的轻罪仍然成立,其法条仍应引用);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复合或交叉关系并不以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前提,故在数个法条中只能选择适用一个法条而排斥其他相竞合的法条的适用。第五,想象竞合犯是在数个不同的具体罪过支配下实施一个危害行为;法规竞合是在一个具体罪过的支配下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第六,一般而言,想象竞合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同时直接作用于体现不同直接客体的数个犯罪对象:法规竞合的犯罪行为,仅直接作用于体现一个直接客体的单一犯罪对象。

    4.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和司法机关一般认为,对于想象竞合犯应采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予以论处。即对想象竞合犯无须实施数罪并罚,而应按照其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罪中最重的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