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有些犯邪以发生严重结果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缺少该严重结果,不构成犯罪。
例如,对于过失犯罪,刑法一般都要求造成严重结果时才构成犯罪。
第四,有些犯罪以危害结果的轻重作为定罪减量刑的标准。这类规定在刑法条文中不少,由此有了犯罪基本构成和加重构成的区分,如刑讯通供罪等。
第五,有的犯罪以某种危害结果来决定案件的诉讼程序。例如,我国刑法关于侮辱罪、诽谤罪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是“告诉的才处理”,即被害人不告诉,司法机关不主动追究;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受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即在这一情况下,由于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地危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就成了公诉案件,依法由国家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从而使得诉讼程序发生了变化。
非物质性危害结果,又称无形的危害结果,它具有抽象性,不能直接看见。
无法具体测量,如名普权受到损害、人格被侮辱、尊严丧失、国家机关的威信遭受损害等。非物质性危害结果虽然看不见,但仍然是客观存在的,人们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感知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