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成考函授《刑法学》学习课程—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院校:东北石油大学 发布时间:2025-04-19 13:38:02


    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按照犯罪构成类型所依赖的犯罪形态是否典型,可将犯罪构成分为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此一分类方法,可以揭示同质的犯罪在不同形态下由于构成要件的组成结构不同而具有的不同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单独犯的既遂状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基本的犯罪构成由刑法分则直接规定。

    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为适应犯罪行为的各种不同犯罪形态,而对基本的犯罪构成加以某些修改变更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是在刑法总则中以通则的形式规定的,包括:适应故意犯罪过程中的未完成形态而分别规定的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的犯罪构成;适应数人实施以单独犯规定的犯罪构成的犯罪形态而规定的共犯的犯罪构成,即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犯罪构成;等等。在确定修正的犯罪构成时,要以刑法分则具体条文规定的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结合总则中关于该修正的犯罪构成加以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