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与理赔概述
一、索赔与理赔的定义
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按照保单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它是被保险人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
理赔是指保险人在承保的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要求以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事故的原因和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并子以赔偿的行为。
二、理赔人员
在保险业务中,专门从事理赔工作的人叫做理赔员。在财产与责任保险中,主要有理赔代理人、公司理赔员、独立理赔员和公众理赔员等。
理赔代理人具有公司所授予的理赔权利,但代理人的权利通常只以小额损失为限;如果是数额较大的损失,他们也可以向公司做出重要建议。理赔代理人一般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较为熟悉,而且离损失地点也较近,因此他能够迅速得知损失的情况和原因,使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相对比较满意的解决办法。
一般来说,有两种类型的理赔代理人:一种是没有核赔权的,即保险公司没有给其开出信用证。代理人对审核赔案提出意见后,将赔案卷宗寄给保险公司出单机构。保险公司核定后如同意赔付,则将赔款汇给代理人,并由他们转交给收款人。另一种是具有核赔权的理赔代理人。即保险公司开给代理人一定数额的银行信用证,授权代理人在一定金额以内,凭规定的单证从当地银行支取赔款,付给收款人。授权金额的大小根据业务需要和代理人的资信能力等条件而有所不同。
公司理赔员属于公司的雇员,他们专门负责处理公司的理赔事务。独立理赔员不是公司的雇员,他们依据合同的要求同时为几家保险公司工作。公众理赔员是与独立理赔员不同的。他们所代表的是被保险人,而不是保险公司。公众理赔员通常从保险公司赔付给被保险人的保险金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其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