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函授《文学概论》学习课程-创作“物化”阶段

院校:黑龙江大学 发布时间:2021-03-05 09:55:15

    创作“物化”阶段

    作者把构思中酝酿成熟的作品内容转换为文学符号,即把“胸中之竹”化为“手中之竹”出创作成果的时候,同样存在着文学接受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物化中”与“物化后”两个基本环节。

    首先是动笔书写“形之于手”的“物化中”环节,作者不仅一直在与潜在接受者精神对话,而一且深人地看,作者自己就是其作品的“第一读者”,即他一边写一边在接受,更重要的是,他这个“第一读者”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个体,而是代表一个读者接受群体,代表(或模拟)他们的观念、情趣、习惯、爱好,然后实现作家与读者两大主体的精神对话。

    其次是“物化后”即作品创作结束环节,此时更是现实读者接受正式全面启动、介人之时,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文本重建,包括意义建构与解构、文本正读或误读。总之,他们成为创作文本价值的最终实现者,也是文学创作的“第二主体”。

    从文学接受角度看,文学接受的基本环节始终不能脱离文学创作的作品基础和引导。

    第一,从接受的发生环节看,接受的前提基础是作品文本,创作的内容直接诱发接受的产生。作品是接受的客观依据。梁启超说:“我本蔼然而和也,乃读林冲雪天三限,武松飞云一厄,何以忽然发指?我本愉而乐也,乃读晴雯出大观园,黛玉死潇湘馆,何以忽然泪流?”这里描绘的接受发生情感波澜,均由创作的形象对读者接受的诱导激发生成。

    第二,从接受的发展环节看,读者的接受是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的规范制约,总不能离开创作作品的范围,无论是艺术形象的欣赏判断、艺术意境的玩味推敲,还是语词技巧、表现手法。都会给文学接受者以具体的接受规范,而且对接受的艺术形象往往是定性的最终制约,如欣赏接受的是《小二黑结婚》,小二黑、小芹的形象绝不能演变为别的形象。

    第三,从接受的高潮“共鸣”环节看,“共鸣”基础在于接受者同作品之间的思想情感的交融、汇合、共振。一般地说,没有作品就没有共鸣基础,接受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深人地看,共鸣实质上是创作主体与读者主体在思想情感层面上的交流、沟通、共振,是作品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林黛玉听《牡丹亭)唱词,心痛神痴,与杜丽娘艺术形象的巨大魅力分不开;而后人读红楼,为林黛玉洒泪悲怀,还是红楼文本内容的巨大魅力。